长春市局朝阳分局坚持“四项措施”推进链接标识备案工作

29.07.2016  16:43

一是坚持强化实用业务培训指导。分局上下联动,对工商所从事网络市场主体监管人员开展电子标识备案培训。重点讲解备案工作流程及备案内容,包括网络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申请、提交材料、电子标识获取、工商部门受理、退回、线上线下审核、贴标识等操作全过程。统一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模板,下发至各工商所,对不按规定要求申办电子标识的网络市场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改后仍不办理的,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是坚持从严筛查固定有效网站。依托“长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平台,共筛查出朝阳区网络市场主体1416户。由于网站流动性比较大,网站主体经常变更,在些基础上,我们通过对这些网站逐一筛查,筛选出有效网站821户分配到辖区工商所,要求各工商所要逐户通知网络市场主体,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是坚持打造便企沟通交流平台。为方便企业申报,分局建立了“朝阳工商网监交流群”,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办理电子标识的具体操作流程在平台中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及申报地址,逐户通知网络市场主体加入该群,按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目前,该群已有200户企业加入网监交流群,分局由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咨询、申报工作,随时沟通交流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坚持高效指导解决疑难问题。针对因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申报的问题,分局主动通过“长春市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帮助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针对提交“域名登记证”上的域名与企业网址不一致,或者“域名登记证”上的注册所有人与营业执照注册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主动与该企业制作网站的公司取得联系,提供正确的域名登记证,使该企业能够尽快申报;针对企业ICP备案文件查询不到的问题,主动到工信部ICP查询官网,帮助企业查询。此项工作开展近3个月,目前已办理电子链接标识33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