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责任担当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09.12.2014  01:53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科技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要求,努力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同责任担当相契合、同制度建设相结合、同“五权”建设相融合、同科技手段相配合,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厅党组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增强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一是进一步厘清党组的集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带动班子,带好队伍,既做好部署工作的领导者,更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踪到哪里。二是支持驻厅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强化“两个责任”有机统一。调整了党组成员分工,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重新修订了《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监督办法》,认真听取并采纳驻厅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实现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

二、坚持制度为本,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厅党组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融入到科技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总体布局,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党组议事机制。修订了《吉林省科技厅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工作规则》,印发了《省科技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关于贯彻省委下发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修订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操作性很强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改进完善;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科技行政审批项目,完善“八公开”内容,推进行政审批权运行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三是加强机关建设管理。制定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内审制度,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科技奖励项目评审“三审三公开”制度,加强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院(所)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深入推进“五权”工作,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王岐山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省科技厅党组突出把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这个关口,切实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具体融入推进“五权”工作。一是“定制度”,使权力运行有界。突出抓好推进“五权”工作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建设融合创新,优化再造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有制约有监督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环节的权力,形成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运行全过程的框架限制。二是“依法制”,使权力运行有据。依据“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法定职权的行使依据,进一步规范操作层面自行设定职权行使依据,有针对性地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堵塞制度缺陷,加强薄弱环节,使各个环节职权行使规范有据。三是“促科学”,使权力运行有序。改进完善项目受理和形式审查机制,实行申报受理与形式审查职责分离;改进完善专家遴选机制,建立全厅统一的专家数据库;改进完善立项决策机制,建立处务会集体讨论提出立项建议制度;改进完善项目任务书形成机制,防止申报指标虚高和弄虚作假等问题;改进完善项目验收(鉴定)机制,建立重大、重点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制度。四是“重公开”,使权力运行有察。实现了从计划指南谋划、确定与发布,到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论证、立项、过程管理、验收(鉴定)、成果跟踪与绩效评价全过程内网公开运行,推进立项结果公告,并探索建立拟立项项目公示异议期制度。五是“严管控”,使权力运行有痕。实现了形式审查取舍理由和结果网上留痕、项目管理过程网上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

四、引入科技手段,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构建“制度+科技”防治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坚持制度创新与管理手段创新的有效结合,在专家遴选、评审组织、立项推荐中期管理、验收(鉴定)、绩效评价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融入信息技术,提高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把科技手段融入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自行设计、开发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网上(内网)公开透明运行,形式审查结果、项目评分结果、立项建议及理由、立项结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情况、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项目验收(鉴定)结果、成果跟踪和绩效评价结果内网公开。二是推行网络化评审,规范答辩流程。项目初评主要采用“网上评审”,实现了管理人员、评审专家、项目申报人“三不见面”;项目会议终审采用“异地视频答辩评审”,实现管理人员、评审专家与项目申报人“两不见面”。专家在系统电脑终端上评分,评分结果系统自动统计生成并实时上传。三是实现了管理手段从传统手工方式到利用电子信息系统的现代化管理方式的转变。项目管理过程主要工作实现信息化;项目申报人可以在规定时间、任何地方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上评审”专家可以在规定时间、任何地方凭密码登录系统进行评审;管理人员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凭U盾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管理。

(作者系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