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铁1号线开通在即 全程票价不超4元

23.05.2017  05:44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

即将于6月30日开通试运营的长春地铁1号线,将载着我市市民的期望向地铁时代启程。长春地铁的线路概况、线网规划及票价水平如何,牵动着众多市民的心。备受关注的长春地铁票价听证会将于本月25日举行,大家期待已久的地铁新生活,届时将露出庐山真面目。下面就让长春晚报记者带您提前了解一下长春地铁及听证会的大家的关注点。

长春地铁1号线6月30日前实现载客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版)由10条线路组成:地铁1、2、5、6、7号线,轻轨3、4号线、北湖线,市域快线空港线、双阳线,线网总长460公里。

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北起北环路站,终至红咀子站。线路全长18.14公里,设车站15座。2011年开工建设,2017年6月30日实现载客试运营。

正在建设的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湖站,终至东方广场。线路总长22.8公里,全线设车站19座。2012年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30日投入试运营。

地铁5、6、7号线建设规划正在报批中,计划建设期为2018年-2023年,计划线路长度71.7公里,计划投资520.81亿元。

两套地铁票价方案均处于国内中等偏低水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遵循公益性、可持性发展、合理比价、递远递减、统筹线网原则下,价格部门参照国内地铁城市票价水平,拟定了两套地铁票价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为2元6公里,每增加1元,可继续乘坐6、7、8、9、10公里。即:0-6(含,以下类同)公里,票价2元;6-12公里,票价3元;12-19公里,票价4元;19-27公里,票价5元;27-36公里,票价6元;36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1元。

方案二:起步价为2元7公里,每增加1元,可继续乘坐6、6、8、8、10公里。即:0-7(含,以下类同)公里,票价2元;7-13公里,票价3元;13-19公里,票价4元;19-27公里,票价5元;27-35公里,票价6元;35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1元。

两套票价方案与全国主要地铁城市相比,均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储值类车票乘坐地铁享9.5折

经测算,我市轨道交通地铁平均票价方案一为2.11元/人次,方案二为 2.07元/人次。2016年,长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69.4元。按照每月21.75个工作日,每日乘车2次计算,年交通费支出方案一为1101.42元,方案二为1080.54元,分别占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5%和3.48%,属低水平范畴(根据国际经验,公共交通支出占个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合理范围应在5%-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地铁拟实行的优惠政策有:市民持轨道交通发行的储值类车票乘坐地铁票价9.5折;本市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乘坐地铁票价5折;1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1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坐地铁;本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年免费乘坐360次地铁;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人、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地铁。

同时,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还将在运营的过程中充分了解不同需求,推出多种优惠政策,供市民个性化选择。

乘坐1号线全程也不会超过4元

我市地铁1号线目前开通距离18.14公里,在公布的两套方案中,19公里内最高票价均为4元,也就是说,乘坐1号线全程也不会超过4元。为什么此次票价方案里还会有19公里后的晋级里程和价格呢?这是为明年开通运营的地铁2号线及已获批的5、6、7号线提前做好准备。目前我市地铁正处于快速网络化发展阶段,几年内将有多条新线陆续建成运营,提前做好票制设计有利于地铁网络形成后票价的平滑过渡。近年来新开通地铁线路的城市也都是在依据地铁线网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直接制定网络票价。

我市地铁票价将采用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地铁城市均采用的里程分段计价方式,之前采用区间分段计价(即按站计价)的城市如西安、广州、南京等城市都已转变为按里程分段计价。由于地铁站点分布不均匀,站间距长度不一致,以我市地铁1号线为例,平均站间距1255米,最小站间距580米,最大站间距2106米。按里程收费对乘客和企业都比较公平。在实际操作中,可通过明码标价,公示线路站距和各站间的具体价格,做到票价公开透明。

听证会并非“决策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九条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由:①消费者;②经营者;③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④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是不是需一定比例的听证会参加人赞成方案才能通过?反之则不能通过?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误解。其实,听证会不是投票决定调价的“决策会”。政府定价的程序一般有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成本监审、专家论证、定价听证、集体审议、做出定价决定、公告等环节。听证会主要是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的一个平台,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而不做出是否调(定)价、调(定)价多少的决定。定价机关会同等尊重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根据其意见是否合理可行决定是否采纳,而不是以人数多寡作为是否调(定)价的决策依据。

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消费者提出疑问:地铁票价是否属于与消费有关的强制性标准范畴?是否需要履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程序?据律师解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指的是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而地铁票价作为一个城市地铁运营单位执行的服务价格,并不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范畴,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