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组织开展“过头税”专项检查

20.10.2015  16:42

按照审计署同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的要求,省地税局在全系统开展了针对“过头税”现象的专项检查,认真自查了2015年1月至7月的”过头税”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审计署针对征收“过头税”的检查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包括:虚增收入、跨年提前征收、改变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税款应退未退等;二是根据总局下发的疑点核查系统中涉及到的有关征收“过头税”的疑点进行检查,包括营业税起征点执行错误、对“营改增”项目代开发票征收税款、在申报期前提前征收税款、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人工评估异常、大额申报税款异常入库、整数入库税款、违反规定超期追征税款等7个方面。检查采取了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模式,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检查方法。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20日至8月31日,各级征收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重点,进行自查;9月1日至9月7日,由上一级单位对下级征收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看是否留有死角;9月8日至9月15日,由省级单位对各地区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检,看是否存在敷衍、走过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