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在即 消费者警惕三大“网购陷阱”

06.11.2016  17:39
“双11”在即 消费者警惕三大“网购陷阱”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今年“双11”网购节即将到来,网络促销硝烟再起。一时间,“清仓1折起”“红包抢不停”“0.1元秒杀”等促销信息纷纷刺激着人们的网购欲望。与此同时,消费者对网购的投诉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为保障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网购时须擦亮眼睛,警惕三大“网购陷阱”。

   陷阱1:隐藏的霸王条款

  近日,在我市打工的小陈在某团购网站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收到货后,小陈发现手机运行速度非常慢,并且自动消耗流量下载安装一些莫名其妙的软件,鉴于此,小陈便和商家商量退货。但对方却表示,小陈下单时,商家已经通过“温馨提示”告知其售出产品只换不退,而在小陈点击“我同意以上交易协议”之后,该订单已生成,商家因此不同意退货。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陈的遭遇并非个案,当前一些网络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经过网上注册,并同意其制订的交易协议后方可成为网站会员,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一些商家在消费者大多不会仔细阅读的合同中,隐藏了一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此来减轻、免除商家的售后退换义务。

  提示:诸如“售出后概不退换”“只换不退”“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如遭遇类似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条款无效。

   陷阱2:正品劣品混着卖

  日前,杨女士趁着某商家打折促销,从网上购买了20箱美白面膜,准备囤点年货回家送给亲朋好友使用。收到货后,杨女士拆开了其中3箱,使用后发现效果不好。于是她联系生产厂家咨询,厂家人员要求她提供相应的防伪标识码进行查询,杨女士这才发现20箱产品中只有两箱有防伪标识码,其它18箱面膜虽然包装与正品类似,但和正品根本不是同一品牌。

  受了骗的杨女士向售货商家提出退货,商家拒不同意。杨女士准备向网购平台投诉,但却因为缺乏充分的证据而犯了难。其实不少网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难题,网上交易时,卖家可以随意更改网站内容,消费者很难固定证据,怎么才能证明商家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呢?

  提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有3类证据必须保留,即买卖发票、快递单以及网上聊天记录。和卖家交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询问细节问题,以此来固定证据。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存证软件保留电子证据。

   陷阱3:优惠商品被撤单

  日前,林先生网购了一款超值糖果礼包,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承诺7日内发货,但直到过了发货日期,林先生也没有收到货,经过查询订单,发现处于撤销状态。林先生遂向商家询问“被撤单”原因,商家竟称购买该款糖果礼包需要提前通过在线聊天软件与商家进行确认,同时还需要林先生同时购买其他商品才能发货。

  提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不得强制设定搭售或捆绑销售等条件。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商家不合理成交条件时,可以拒绝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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