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疾步稳”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20.12.2017  07:34

  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各项制度设计建立和土地出让数量位列东北首位;

  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探索了“建筑垃圾回填”等六大创新复垦模式,保护了生态,缓解了“占补平衡”压力;

  不动产单元编码示范推广与集成应用试点有序推进,可望提前上报国土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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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制度是国家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以创新服务发展、以改革促进节约集约利用、以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实施了14项改革试点,为长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先行先试 改革引路

  ——7项国家级试点充分借鉴“长春方案

  在改革步入攻坚期、深水区的大背景下,在部分区域、部分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是稳步推进改革、探索经验的务实选择。由于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基础条件好、创新意识强,仅2017年我市就承担了国家层面的7项改革试点任务。

  九台区通过制定出台土地出让、地价体系、城乡建设手续、抵押融资、税收等18项制度,以及涉及征地补偿、征地目录、保障安置、征地程序、争议裁决等6个文件,完善了“两块地”试点改革的制度体系。目前,两项改革工作已取得突破性成果,各项制度的设计建立和土地出让数量位列东北第一,全国属上游。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为完善城市国有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促进土地要素流通,今年1月国土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我市被国土部列为全国34个试点之一。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二级市场交易土地863宗,面积1027公顷,同比增加43%。其中,转让土地81宗,面积201公顷,同比增加28%;抵押土地759宗,面积788公顷,同比增加50%;出租土地23宗,面积38公顷,同比增加2%。

  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今年1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我市被列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城市。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我市通过整合12336违法线索网上举报、门户网站等,开通了“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平台,设立了行政职权、执法人员、执法信息、处罚决定、查处流程、救济方式、线索举报、法律法规等8个公示专栏;印发了《长春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线索监控系统监管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启动运行了“国土资源执法监控系统”。试点以来,我市19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全部予以公示。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面,我市成立了“国土资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出台实施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责和工作流程。重新梳理、确定了权力清单,建立了法制审核目录,采取“办案单位提出拟办意见,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委员会审核”的“三段式”审核模式,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是否正确、是否超出管辖权限、行政决定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等5项内容进行审核。目前,已审核了15项重大决定。

  土地调查新技术改革试点。今年4月,国土部部署了“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双阳区被列为全国23个试点之一,通过采用国家遥感影像、内外业核查等措施,探索出了一套符合长春实际的技术方法和操作流程。

  截至8月底,完成了数据库建设和8个乡镇134个行政村的外业调查,核实举证了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1.39万个,实地核实发现变化图斑2422个。国土部调研组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不动产单元编码示范推广与集成应用试点。今年5月,国土部将我市列为“不动产单元编码示范推广与集成应用工作”的全国七个示范区之一。目的是完善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解决地上、地下不动产单元设定与统一编码问题。我市通过对全市地下车库、地铁、地下管廊、地上轻轨、快速路、过街天桥等6种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编码,制定了全市《不动产单元编码示范推广与集成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通过了国土部评审。

  目前,我市已经确立了长春市地下(地上)空间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完成了长春市地下(地上)空间不动产单元权籍调查测绘任务,起草了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受到了国土部专家组肯定。我市可提前一年,在今年年底上报国土部验收。

  “打先锋、站排头

  ——4项省级试点彰显“长春担当

  长春作为省会城市,如何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中“打先锋、站排头”,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市国土局推动省级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共实施了4项试点任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试点。为保障国民经济和“十三五”规划各类产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和布局,我市自2016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同时,九台区、农安县被列为“全省县级规划完善试点”。

  我市通过试点“先试先行”政策,“先批先用”了城区乡镇土地规划,完成了城区18个乡镇规划审批和备案工作,保证了今年“三早”项目顺利办理用地手续,缩短了“百里伊通河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用地前期审批时间;“先批先用”了县级土地规划,在全省率先完成九台区县级规划报批工作,为长春新区在用地布局和征供地等方面赢得先机。

  占用耕地补偿“补改结合”试点。面对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后备资源没有、购买的指标等级低不能用,等级高的购买难度大且价格不断上涨等难题,2016年我市借鉴外地经验提出“补改结合”建议,对耕地投入改造提升等级和产能,用于“占补平衡”。

  我市去年8月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在五个县(市)区设立了7个“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7076公顷。目前,德惠先行开展的4个镇9个村、2000公顷“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已于今年9月竣工、10月通过验收。今年8月,我市通过此方式,为伊通河工程的20个项目落实了“占补平衡”,消化库存低等指标343公顷,使用提质改造耕地566公顷。

  村级规划修编试点。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充分发挥土地规划保障职能作用,今年6月,省国土厅在全省设立了32个“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改革试点”,我市定在九台区和农安县,突出了九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安县特色乡镇等特点,结合遥感影像成果及现场调研情况,形成了包括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在内的“1书5图3表”试点成果。

  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为加快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单位等档案信息化建设,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0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档案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列为“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也是全省17家、全市两家试点之一。

  通过运行档案信息数据库、完善《档案归档制度》《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实现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档案信息化、数据化、规范化。从12月1日起,三环路以内土地登记档案查询已纳入全市“一门式、一张网”,涉及土地查询事项已通过市政务公开办审核。目前,库存档案达9类27万卷,有力地支撑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信息建设。

  自我加压不松劲

  ——3项市级试点体现“长春特色

  在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中央和省里部署的改革“规定动作”基础上,我市国土部门自加压力,突出问题导向,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开展改革探索。

  创新土地资源利用模式。为解决伊通河工程、地铁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我市正在探索创新关于土地资源利用新模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5次全体会议后,市政府于10月11日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已初步“锁定了两个区域”“测算了两个成本”“草拟了两个文件”,制定了项目控制区近、中、远期的供地计划。

  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为盘活农村闲置的废弃工矿土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11月我市下发了《长春市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选择在榆树市先行启动,并探索出“削坡调整”“清除残丘”“建筑垃圾分层回填”“耕地与小型池塘组合”“构造坡型‘嵌入式’蔬菜大棚” “复垦为其他过渡性地类”六大创新复垦模式,实现了工矿复垦区与“松花江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区”“榆树南部土地整治区”,以及旱田水田与生态林地有效结合,既保证了试点地区复垦难度适中、投入不大、运行风险较小,也大幅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生态环境。

  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是2007年《物权法》明确规定的。2015年10月15日,我市启动实施了“房、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到2016年11月20日,全市实现“停旧发新”,颁发不动产权证。去年年底以来,我市通过系统改造、优化流程、数据共享、窗口服务、网上办理等措施,与房地局密切配合,形成了我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登记一个厅、业务受理一窗口、登记审批一张网、信息关联一张图、高效便民一常态”的特色模式。目前,已累计完成发证59万件,占全省42%,顺利接入国家信息平台。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一年来,无数改革成果,如涓涓细流汇成磅礴的改革潮涌,引领城市加速前行。着眼未来,长春将在把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发展实践中,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发展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