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商家“圈占”公共停车位 被投诉后主动拆除
为缓解城市停车压力,近年来,长春城区主干道边规划了许多公共停车位,目的是为了缓解周边小区居民及商家停车难,满足市民的临停需求。但霸占公共停车位的情况却时有发生,有些商家为了自家需求,将公共停车位私有化,给附近居民造成了停车困扰。近日,天旺名都小区的赵女士就向城市晚报反映,光谷大街与佳园路交会处的20多个公共停车位被附近商户私自“圈占”,做成了私家停车场,甚至还安装了升降杆,如此导致周边公共停车位更加稀缺。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前往现场进行了采访踏查。
据赵女士介绍,早在2020年夏天,这家饭店就把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圈占上了,外车不允许进入,导致居住在附近的市民停车难加剧。“我们也曾找过商家多次协调,并且投诉过,但都没有得到解决。今年更换了商家,继续围成私家停车场,还建了升降杆。”赵女士说,自从商家将公共停车位圈成“自留地”,每天下班回家停车都需要碰运气,经常围绕小区附近转几圈都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停车。很多居民戏称:“晚上回家,能找着停车位,就像中奖一样”。
前不久门市易主,一分为二,附近居民以为被圈占的停车位会释放回来,但只有一家将围栏拆除,另一家依然圈占,用铁栏围起来。居民询问已拆除围栏的商家,获知当时是考虑吃饭顾客的需要,以为门前可以自行圈占,行政执法人员告知后,立即拆除了,但另外一家与自己无关,也不知道。由于这户商家正在装修中,居民一直没有找到负责人。
4月14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原本围栏围起来的停车位已经被拆除,拆除后,近20个停车位回归公共空间,现场还留有拆除铁栅栏留下的切割痕迹,被拆除的铁栅栏被堆放在商家门前。据一名装修工人介绍,目前还没有正式营业,正在装修中,已经有执法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随后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了拆除,现在停车位空间都已经打通了,正式营业后也不会再圈占。
依据《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由长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长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代履行拆除,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刘佳雪 报道/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