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一起“零口供”盗窃案提起公诉

23.03.2018  19:37

  近日,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严把证据质量关,对一起“零口供”盗窃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经审查,2017年11月10日23时左右,被告人王某某在K216次列车上趁被害人葛某某睡觉之机,盗窃了被害人左侧腰带上的腰包内现金。2017年11月16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梅河口至抚顺北的K216次列车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拒不认罪。公安机关对证据认定面临困难,对此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主动提前介入侦查,严把证据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建议,多次开会讨论该案。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人在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基础上,细心调查核实案件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依法严格审查证据,并补强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图们铁检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向图们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在被告人王某某继续辩解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公诉人以事实为基础向法庭出示了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一系列完整的证据。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图们铁检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通过本案充分体现了图们铁检院打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强化了“平安铁路”的司法使命,为守护管辖内铁路安全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