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局与图们局联合开展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19.04.2017  19:06
  为进一步推进《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4月17日,由州气象局执法支队、州气象局业务科和图们市气象局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图们市月晴镇集中村开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图们市气象局观测场周边集中村在建的仓库项目工程,认真测量该项目与图们市气象观测站的最近距离,详细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情况。图们市气象局观测站属国家一般气象观测站,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吉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延边州气象局执法支队对项目负责人下达了《关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限制建筑物高度的通知》文件。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资料代表性和连续性,有效保障气象预报预警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当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好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

  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宣传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而且有效地保护了气象探测环境。(王兴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