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防教育有好建议 可反馈给吉林省人大法工委

11.12.2014  10:05

东亚讯(记者  王璐)  近日的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该条例草案作了初步修改,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吉林日报和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2014年12月21日前,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在《修订草案》中提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国防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列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军事夏令营等课外活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军事理论课程或讲座,组织学生军训,全面提高学生的国防素养。

地址: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229号;邮编:130021;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网址:www.jlrd.gov.cn。

联系人:郭红卫;联系电话:0431-85091359;传真:0431-850913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