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税系统 下月起全面启动实名办税

25.02.2017  14:04

  24日,记者从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获悉,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全面启动实名办税。

  据了解,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实名办税采集对象为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管辖所有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实名办税采集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电话号码、人像信息、指纹信息以及营业执照、《纳税人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表》、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纳税人委托办税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

  办税人员在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信息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采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纳税人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表》;(二)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采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方的《纳税人委托办税授权书》原件及《纳税人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表》;(三)税务代理人采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授权方的《纳税人委托办税授权书》原件及《纳税人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表》。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税务机关分别采集其身份信息。

  2017年3月1日开始实名办税信息采集。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17年6月1日起,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实行实名办税,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