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国税局推进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反馈效果良好

19.05.2015  13:43

          桦甸市国税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税总发〔2015〕42号),除继续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外,在存量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各方反馈信息显示效果良好、获得好评。
      一是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企业的反馈信息显示企业使用升级版后,对比使用升级版前企业办税负担大大减轻,无需到办税服务厅抄税和报税,尤其对路况复杂、交通不便的偏远矿区企业减轻办税负担效果明显,为企业节省了人力、财力,从而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发展。二是基层税务人员信息反馈显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可以时时监控增值税发票开具行为,新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不法分子通过篡改商品名称,开阴阳票等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实现全要素采集实时上传和监控将关口提前,在事中就对虚开行为进行防控,减少了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风险。三是办税服务厅人员在新系统实施后,窗口不用再对纳税人进行人工抄报税,减轻了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提升了工作效率,节省下时间和精力更好地投入到其他纳税服务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