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国税局坚持“四到位”落实“两个责任”

25.05.2015  11:41

 

铁东区国税局坚持“四到位”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四平市铁东区国税局党组牢牢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坚持“四个到位”,切实将主体责任压实、落实。 一是 坚持 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集中学习省、市局“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和“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三个重要文件,学习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对市局“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及五项配套制度,逐条逐项进行了研讨和落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主体责任具体履责措施和督导措施,在全局营造出明责任、重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 坚持 责任分解到位。立足工作实际,参照市局“主体责任清单”,相继制定了铁东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内容、相应的履责措施及工作时限。同时,以责任的层层传导、签字背书为抓手,结合分管工作、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将责任具体到岗、到人、到位,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不落空。 三是 坚持 监督检查到位。把完善制度规范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保证,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巩固深化拓展”教育实践回头看活动,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落实“作风建设年”为契机,重点聚焦“四风”抓整改,聚焦“八项规定”抓落实,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确保不留“死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四是坚持考核问责到位。结合“绩效管理考核”办法,量化“责任清单”各项工作指标,落实日常随机抽查、半年督导检查和年底全面考核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考核到位、落实到位。同时,以“以案查责”为主要手段,夯实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既要严格实行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