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国标将实施 市民能喝上“明白水”

20.05.2015  09:17

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卫计委颁布了37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下称新国标)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而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将于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新的标准实现了大统一,适用范围包括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种的标准都实现了统一。

 

瓶装水概念众多 绕晕消费者

 

矿物质水、纯净水、蒸馏水、富氧水、苏打水、太空水、弱碱性水……在超市选购饮品的时候,这些名目繁多的瓶装水,有没有让您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昨日,记者走访长春市内一大型超市发现,当下市面上销售的矿泉水品类就多达几十种。其中,名头为“矿泉水”的一瓶600ml瓶装水,市场价格一般在1.5元——2元之间,而前面加上“雪山”名头,其价格就飙升到5.5元,如果再加上“苏打水”字样,有的一瓶就卖到8.5元。

 

而即便是同一水企、同一价格的瓶装水,其名头就包括矿泉水、天然矿泉水、矿物质水等,看的人是不明所以。

 

走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对于市面销售的各种饮用瓶装水,消费者李女士说:“购买时主要看品牌,再看价格,至于是什么类型的水并不是很关心,因为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区别!”甚至饮品区的销售人员也坦言,说不清这些名头不同的瓶装水具体差别在哪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即将实施

 

自5月24日起,市场上名目繁多的饮用水将得到统一标准管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将实施。这一新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就人们最关注的饮用水名称标注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呢?

 

变化一:新标准并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变化二:除了天然矿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变化三: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变化四: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饮用矿物质水”名称将不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