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长春放假7天

24.09.2015  11:26

东亚讯(记者 单立国) 昨日,记者从长春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5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从10月8日(星期四)起,省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午休12时至13时;下午13时至17时。长春市、区机关单位执行如下作息时间:上午9时至12时;午休12时至13时;下午13时至17时30分;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