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女子受雇国外团伙 冒充邮局人员电信诈骗

31.03.2015  14:49

  5名女子受雇于国外诈骗集团,在印度尼西亚一家别墅内,冒充邮局工作人员等身份对国内受害人实施电信诈骗。其中,被害人李女士在短短几天之内被骗走48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5女子分别被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至八年。

  一个电话引出连环诈骗

  2013年10月22日,李女士的家里座机接到语音电话,被告知一封挂号信已送两次无人接收。根据语音提示,李女士接通电话询问。一个女子先问李女士的姓名、地址后,说发信人为上海市交通管理局,其名下车辆涉嫌违法。李女士称其未去过上海,名下也无这辆车,对方建议报警并将电话转接到上海市公安局。

  电话接通后,一自称是上海市黄浦分局康警官的男子先提供了一个电话让李女士拨打114查询。查询到这个电话确实是黄浦分局的电话,李女士相信了康警官的身份。

  康警官表示,有人冒用李女士的身份买车且违法,并说她涉嫌协助他人洗钱,案件已到了检察院。康警官后将电话转给薛检察官,对方告知李女士其已被检察机关通缉,还提供了一个网址供查询。李女士上网一查,发现确有此事。

  之后,薛检察官称可以帮李女士做财产核查公证并询问其存款信息。次日,薛检察官又打来电话说,要对李女士的银行卡进行监控并问她有无网银和U盾。李女士告知在中信银行开通了网银。按照薛检察官的指示,李女士从网上下载了一个软件,又插上中信银行的U盾,输入银行卡的账户和密码。之后,对方又让李女士去其他银行开通网银。按照薛检察官的电话指示,李女士先后转账483.12万元,后意识到被骗。

  受雇到境外给国内打电话

  经查明,2013年8月至同年11月间,陈美砚、朱小艳、邓文苹、钟雅倩、章东梅先后出境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伙同他人并接受他人雇佣、安排,冒充我国邮局工作人员等身份,采用接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实施诈骗。其中,陈美砚参与诈骗李某480余万元;朱小艳、邓文苹、钟雅倩、章东梅参与诈骗,拨打诈骗电话均达到500人次以上。

  陈美砚说,2013年7月,她通过微信联系上境外诈骗团伙中名叫“小花”的人,同年8月24日,陈美砚与弟媳邓文苹以及朱小艳和章东梅四人一同从广州飞到了印尼雅加达。陈美砚等人工资底薪是一个月5000元,诈骗成功后还有5%的提成。她们回国后,诈骗团伙会把工资加提成打进其提供的国内账户内。陈美砚说,在印尼,她平均每天接五六十个电话,最多一天能接100多个,工资加提成总共拿到28万元。2013年11月5日,陈美砚等四人回国。当月20日,陈美砚等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陈美砚有期徒刑八年,罚金8000元;分别判处朱小艳、邓文苹、钟雅倩有期徒刑四年,判处章东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各处罚金4000元。(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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