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提供政策保障——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01.2015  10:46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王思北胡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中国卫生医学会副秘书长王禄生指出,乡村医生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作出很大贡献,至今仍是不可或缺的队伍,对实现分级诊疗亦有重大贡献。

      记者了解到,由于待遇低下,乡村医生出现断层,流失严重。干了18年“村医”的马玉花说:“乡村医生平时所做的都是我国医疗事业最基础性的工作,好比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网底’,如果‘网底’破了,整个国家的医疗事业就会失去重要支撑。

      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认为,这一举措将为乡村医生提供更多制度保障,意义重大。

      会议确定,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在全国配备乡村医生。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对乡村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支持更多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

      “乡村医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没有医生编制,平时既要干农活,又要开展医疗服务。而且大部分的乡村医生学历偏低,队伍也较为老化,很多都是四五十岁,有些中医师年纪甚至更大。”邓勇说,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培训、提升医疗技能十分必要。

      会议明确,探索实施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并按规定收取费用。财政根据核定任务量和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等给予补助。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将2014年、2015年对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今后继续重点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他们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

      “收入上不去,队伍就难稳定。”王禄生认为,从国家政策层面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保障其养老,不仅能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能为广大农村百姓留住更多健康“守护人”。此外,他还建议解决乡村医生技术职称评审问题。“如果技术职称不解决,‘村医’就是农民,容易出现医疗纠纷等诸多状况。”当乡村医生真正拥有了医生的“身份”,农村居民将获得更多便捷、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