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朝鲁与网民零距离接触 回复44条网友留言

02.12.2015  20:13

昨日,吉林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的44条留言作出公开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位于梅河口南溪居北侧平房区道路泥泞坎坷 来回百姓在泥汤里生活 反映政府说没有钱 还要等 我们等了好几年 暖房子工程快完事了 北部新城也完事了 我们还要等多久 老人都都等着动迁住楼房 不动迁不修路 来回车都不愿意进 希望领导能帮我们反应问题 百姓谢谢你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具体位置位于梅河口市铁北南溪郡北侧平房区域,现有平房150户,内有21条小路,路宽在1.5米左右,因道路较窄,不适合修建沥青混凝土路,且此片平房区属于待改造区域,已经列入2017年至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待棚户区改造时道路问题将一并解决。

【网民留言】

巴音朝鲁书记你好。对不起百忙之中打扰你。永吉县盛世嘉园小区6号楼和6-1号楼西侧,在业主的公共用地上,有人未经审批强行修建车库近十间,引起附近居民十分不满。现在已经打好混凝土地基。马上就要进行主体建筑了。请你关注此事,尽快查处这起违章建筑。还居民一片绿地。谢谢你。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前期,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已发现此违法行为,并于2015年9月10日对永吉县口前水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永吉县口前水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接到改正通知书后停止了施工建设。但是当事人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2日擅自继续施工,永吉县于2015年10月8日对永吉县口前水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2015年10月27日下发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2015年11月2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年11月16日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拆除。目前,当事人已停止施工,永吉县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罚程序履行完毕后,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建筑物予以拆除。

【网民留言】

巴音朝鲁书记您好: 我是洮南市向阳乡建业村村民,我叫倪凤贵;我向您反应2个问题,一是为己二是为民。首先我是向阳乡建业村姜家屯土生土长的村民,在1997年土地最后一次改革中,村里说我是乡制户口,不给我分土地(理由是我在城里上班,可同条件下乡里2个同事分到土地)造成我多年来没有应有的土地耕种,使得我常年漂流在外打工生活;第二,建业村距离洮南市市中心不足7.5公里,村民几乎家家种植蔬菜,没有正经的去城里道路,每到收货季节,蔬菜卖不出去,烂到地理,可惜至极,短短的不足10公里,村民均需要行走几个小时,村民欲哭无泪,可怜至极;姜家屯村民不怕苦不怕累,对幸福生活充满信心和道路畅通的渴望!姜家屯的去城道路曾经几次铺修,均为成功。在外打工10几年,前一阵回家,道路还未问题还未解决彻底,让人格外心碎,为什么一条小道路都解决不好呢,是村民懒惰还是管理乡、村领导无能呢,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巴音朝鲁书记,恳请您有机会去一去我们的村里,您一定会被那里的勤劳的村民所感动,一定会被那里的道路(尤其下雨天)所气愤,所以恳求您能为我们村修建一条普通道路,相信您一定不会自己的百姓受苦受难,修建去城里的道路是姜家屯村民的梦,也是我们村民的中国梦。。。。。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你的留言后洮南市委非常重视,在了解实际情况后现将网友反映的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关于土地问题。为了解决人地矛盾突出、耕地占有不公问题,洮南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从2013年6月份开始,就着手开展了土地清查工作,2014年全市共清查出册外耕地150余万亩,当年收缴册外地发包费5820万元,解决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人数20761人。其中,向阳乡共清查出册外地4180公顷,收缴册外地发包费170万元,解决了748口人的补地问题,所有二轮土地承包时应得地未得地农民均实现了应补尽补。经查,倪凤贵现为洮南市热电厂工人,他本人户口于1991年9月10日考入洮南市技工学校时从建业村迁出,户口所在地为洮南市永康街道办事处2委12组,后又于2004年9月9日迁回建业村,其妻子、女儿户口仍在洮南市永康街道办事处2委12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倪凤贵不符合洮南市《关于解决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遗留问题的指导性意见》,不属于1996年应得地未得地人口,因此没有给他补地。 二是关于城郊公路建设问题。向阳乡建业村位于洮南市工业园区南侧,洮府乡增胜村和黑水镇丰满村之间,距离市区6公里,其中油路里程2.3公里,全村三个自然屯,共565户,总人口1421人,耕地面积744公顷,其中蔬菜种植面积仅为20公顷,种植蔬菜农户52户。为了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向阳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共协调资金43.2万元,于2014年-2015年2年,开工建设了一条连接市区的砂石路,并于2015年6月末竣工通车(附宣传图片)。目前,建成后的砂石路,路基宽8米,路面宽6米,长3.7公里,道路平坦,运输通畅,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群众的拍手称赞,故网友反映的村民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已不存在。同时,洮南市委、市政府已将该路段纳入十三五农村道路硬化规划之中,并责成向阳乡党委、政府和市交通局,在未硬化前要加强管护,共同维修,确保群众出行便利。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由于南四环大车较多,特别是夜晚通行且速度较快,周围居民深受噪音和粉尘污染,夜不能寐。生活苦不堪言,虽然现在采取了一些限速,但是大车根本就不予理睬,只有在有摄像头的情况下才减慢速度,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能否采取相关措施解决民生问题,比如晚上6点至次日8点现行,或者绕行解决根本问题,望领导能高度重视。十分感谢!

答复意见:

经查,长春市南四环路是原102国道(北京-哈尔滨)的市区段,因此是来往过境车辆的必经之路,更是大货车在我市南部运输的唯一路径。随着长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区域逐步扩大,南四环路周边新建的小区日益增多,大货车通行产生的噪音污染、粉尘污染确实影响了周边百姓的生活。针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在现有道路条件不能禁止大货车在南四环路通行的情况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增加了对南四环路的巡逻管控频次,加大对南四环路大货车鸣笛、飘洒散落物、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同时,强化了对周边工地大货车司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司机守法、文明、安全行车意识。

【网民留言】

经开区东南胡大路安华美郡小区楼顶私自建筑房屋,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改变房屋承重,造成楼下房屋漏水,墙体张毛,楼板裂缝,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自2014年10月举报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希望市领导还居民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

答复意见:

经查,经开区南湖大路安华美郡小区楼顶私建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经开区规划局已向该小区楼顶7处违法建筑下达了《长春市规划局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长春市规划局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临河街街道办事处送达了《违法建筑物劝拆、助拆通知函》。临河街道办事处表示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工作,拒不履行自拆义务。目前,经开区对高空拆违的技术、经验不成熟,拆除工作存在难度。鉴于该情况,经开区将继续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劝其履行自拆义务,同时,也将积极学习高空拆违技术,并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拆除。

【网民留言】

我是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772号外贸宿舍3门507室的居民,我家前阳台被政府施工安装夜景LED灯时,墙体遭到破坏导致墙体酥松,多处被震碎,水泥碎块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可能,给楼下居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希望政府给予及时维修,让楼下的居民的生命得到安全保障。

答复意见:

经查,该住宅楼位于民康路与西三道街交汇处,属80年代建筑的L型旧楼,该楼体的景观照明设施是我市2010年亮化工程范围,为市路灯管理处安装。11月16日,南关区住建局以及民康街道办事处,会同市路灯管理处,进行了实地勘察。市路灯管理处证实,楼体墙皮脱落情况属建筑物墙体自然老化、表皮开裂现象,而非由于灯具安装原因造成。市路灯管理处本着消除安全隐患,急百姓之急的精神,近期将对该楼墙皮脱落处进行维修处理,达到当事人的要求。

【网民留言】

我是辽源市银河花园四号楼102业主,由于前期地下跑水八百余吨,导致地面下沉严重,后多次与自来水公司,物业,开发联系,后在网上给市领导留言,均无果,我也是在百般无奈下才给书记留言,请谅解,为什么我们小老百姓办点事就这么难? 1.物业回答:此地面下沉属地下,我们只管地上,无责; 2.自来水公司回答:跑水后我们马上关闭阀门,无责。现自来水公司概不承认跑800吨水,但当时查表关阀门时我们好几人在场,亲耳听到。 3.开发商回答:首先已过保修期,保修期两年,其次,地面下沉属自然现象,无责。 我们现在真不知道这事该找谁,社会怎么了,谁能为我们小老百姓办点实事,各部门推委扯皮,敷衍塞责,马上供热了,地热水管破烈,我们该怎么过这个冬天?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按照你在网上反映的信息,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银河花园四号楼102室了解情况。经调查水务集团公司抄表员,于2015年3月初抄表时发现银河花园四号楼101室水表异常,立即通知了101用户,并关闭了101室供水阀门,后经检查发现101室供水管路在102室室内地下漏水。 关于你反映的自来水跑了“800吨”水的问题,当时情况是101室水表读数为910吨,系该住户从2010年入住至今的水表读数。

【网民留言】

大城市条件好的地方取暖费都降了,为什么我们永吉县经济条件差,生活水平低,取暖费却没有降价,这就是所说的山高皇帝远,没人管吗?

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中规定“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永吉县属于已授权县,所以制定供热价格及政策可由县政府制定。 2015年9月17日永吉县收到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供热价格管理合理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吉省价格〔2015〕167号)文件,县政府责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9月18日开始对县城11户供热企业近三年来运营成本进行监审核算。目前成本监审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1月下旬成本监审工作结束。拟于12月下旬或2016年1月上旬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首先对于我的打扰请您谅解。我咨询的问题是白山市抚松县兴隆乡前趟子村自来水问题,前趟子村是一个很小的自然村,全村二十多户人家,人口不足百人。主要经济来源是靠着种植玉米大豆,虽然在这里的人们不是很富足但也靠着勤劳的双手努力生活。这样一个遵纪守法,爱祖国跟党走的小村庄却在我二十多年的记忆里这一直没有自来水,一直喝着一口身处低洼地势深不足十米切无人修理的地表水水井,每当下雨时各种污秽会随着雨水冲进井里,这里居住有些年纪的老人十有六七都患有癌症或者一些想都不敢想的疾病,这个村没有污染,没有雾霾,每天空气都是那么的清醒,没有污染却有这么多人患上顽疾或者癌症,那么我们应该想到的应该是水的问题。随着老一辈人渐渐老去,新一代人全部外出打工,这里的老人吃水更是问题。老一辈人的扁担换了又换,水桶补了又补,却不见期盼已久的自来水。尊敬的省委书记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关注一下这些小的村庄,您是百姓的父母官,您代表政府,政府给这些小村落施以小惠,这里百姓定会感动。

答复意见:

经查,抚松县兴隆乡前趟子村隶属于兴隆乡后趟子村。2011年抚松县将后趟子村饮水项目列入该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中,但在计划论证阶段,由于前趟子村部分村民因工程占地和拆除园杖子等原因不同意工程建设,所以只将后趟子村纳入了饮水工程,而没有将前趟子村包括在内。为尽快解决该村饮水问题,抚松县水利部门已制定饮水建设方案,计划打深井1眼,新建8吨蓄水池1座,阀门井1座,水泵及控制箱1套,铺设配水管路2000米,并将该村饮水工程列入抚松县“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农村饮水建设计划。

【网民留言】

四平双辽特岗教师为什么不给补发差额工资?长春某些地区都已补发,我们差在哪?同样的工作,不同的待遇。我们只想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报酬。有这么难吗?这就是重视吗?一点信都没有,打电话问,答复:没有这个文件。同样在吉林省,同样的特岗,同样的工作,就有不同的结果。哪来的公平?重视教育就这么重视吗?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希望有人能给我们解决问题。。。非常感谢领导能体会民心。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你的留言后,双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教育、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对2009年至今特岗教师工资进行认真的核算,按省文件规定确实存在差资现象,由于双辽市财政十分困难,目前的财政开支人员的年收入水平也明显低于其他县区,尽管这样,市委、市政府正在努力多方筹措资金,力争尽快补齐特岗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