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4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04.08.2015  11:33

  从8月1日开始,吉林省纪委官网《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将每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这种不遮丑、不护短的公开通报,发出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力度,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长春市通报14起

  1.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钟士军收受贿赂问题。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钟士军在担任长春市第十九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99373.38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长春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钟士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款;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招聘的临时工司机收取抵押金。南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刘忠江、工会主席马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臣截留粮食直补款和挪用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富豪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谢爽丽在为社区居民申报廉租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申请人“好处费”(后予以退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长春市绿园区西部新城开发区执法局科员李闯、同心街道同心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文丰骗取拆迁补偿款。李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文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法院已依法对2人作出判决。

  6.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沿河村出纳报账员张春明骗取粮食直补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法院已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7.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裴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裴青君违规出租林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长春市九台区莽卡乡东哈村村委会主任李秀权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法院已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9.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成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曲占胜、会计荣光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法院已依法对2人作出判决。

  10.榆树市闵家镇闵家村一组组长陈洪阁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民预留地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榆树市秀水镇新田村会计秦加昌伙同他人伪造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法院已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12.德惠市大房身镇西化吉村村委会虚报面积套取深松整地补贴款。西化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福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农安县三盛玉镇大岗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村办公用房,还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铺设村路。大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德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大岗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14.农安县靠山镇红石村村委会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还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村修路工程款。红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树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长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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