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23.12.2014  14:52
      12月12日至14日,市工商局联合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食药局,在山货市场、鸟市、饭店、周日大集等处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强化引导、规范经营。对市场、鸟市、饭店等野生动物重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严禁收购、经营加工、销售、储存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对2户擅自销售鹿制品、1户贩卖少量野生鸟,1户发布经营野味广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责令整改。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为主。通过向经营业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发放宣传手册,达到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目的,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12份。三是深入清查、控制源头。对周日大集市场开展清查,在野生动物的猎捕工具上从严控制,没收并放飞私自贩卖的野生鸟20余只,对1户贩卖猎捕野生动物铗子的商户责令停止销售。四是资源互补,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和专业特长,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密切协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