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9岁女孩以应聘为由盗窃 竟是“四进宫”惯偷

08.12.2014  08:33

本报讯 (记者 闫硕) 今年九月,各大学校新学期开学,长春市繁华路段的同志街周边学生人群多了不少,美容院、美甲店、影楼等众多店铺粘贴招工启事,店主们都盼着能找一个能说会道、头脑聪明、让顾客喜欢的店员。

陆续有应聘者上门,谈得都不错,然而,忙碌结束后,好几家店都出现丢钱、丢包问题!

店主们赶紧到辖区的东朝阳路派出所报警。民警查看众店家的监控录像,发现重要线索,这几家店都接待过同一位应聘者,一个女孩。

“她填了个表,坐在我的椅子上,大概待了2个小时,我就发现上面的包不见了……”昨日,一名店员回忆。

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四周巡查,调取各路口的监控录像,最终确定她的体貌特征。

11月15日,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眼前一亮。“巡逻车开到东中华路与同志街路口等红灯,突然有个背影对着我们,一看太熟悉了,和监控里看到的人形太像了……”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以入户走访、检查门市的方式,试图看清她的正脸。

“我们近距离在她身边走过,这一看,应该就是嫌疑人了!”女孩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讯问时也很坦然,看起来很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已核实,女孩以应聘的方式盗窃8起,共盗得现金5000余元和手机等物品。

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名19岁的女孩已是“四进宫”,前三次均因盗窃被判刑。办案的于警官说,女孩早年父母离异,初中辍学,早早踏入社会,第一次盗窃是两年前左右,那时她在山西一所大学附近打工,到学生宿舍流窜行窃,后两次也都是走哪偷哪,并没什么技巧和手段,都是小偷小摸。一次次行窃也并非是上瘾,而是想不劳而获、快速敛财,结果走上了歪路,上次已被判刑一年。

女孩此次作案距离上次刑满释放仅三个月,释放后本该到辖区派出所先办理身份证找工作,可她没有去,而是重操旧业。

女孩已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