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17.03.2015  11:33

  2015年以来,四平市公安局从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民警的执法能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整体执法质量稳步攀升、队伍质稳步增强、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的良好效果。

  牢牢抓住基层执法基点。围绕全面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把一线执法办案民警作为法制培训的重点,在坚持落实“法制课堂”、定期法律业务知识考试、深化庭审旁听制度等常态执法培训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基层所队负责人与办案民警、办案单位与审核监督部门衔接脱节的突出问题,从基层所队负责人和基层办案民警这两类主要执法主体抓起,一手抓领导示范带动,一手抓民警轮转培训,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执法衔接,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模式,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牢牢掌握基层执法标线。以一线民警关注的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和常见警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动作,形成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岗位执法行为规范,对执法办案的关键节点实行流程化控制,促使民警执法行为强制入轨,实现了执法办案线程控制、规范流转。工作中,该局经认真分析研究,选取了案件数量多、代表性突出、易引发投诉的轻伤害案件作为规范执法流程的重点,紧紧抓住轻伤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案件受理、现场处置、办理时限、伤情鉴定、监督问责“五个节点”,创新推行了启动案件报备程序和法医提前介入预判等有效做法,对案件实行流程化查处、精细化操作、全程化掌控,对投诉问题前段介入、源头化解,有效遏制和减少了此类案件发生。

  牢牢把握基层执法层面。对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四级审核把关制,使办案民警、办案部门都承担起相应的案件审核责任,实现了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清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减少了执法办案工作的随意性;实行每月一次的执法评审会制度,选拔基层法制员作为专职执法评审会成员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办理的各类刑事、行政案件予以集中考核评议、总结讲评,并由单一的审查执法办案卷宗,改变为兼顾对各类台账登记和已结、未结案件以及涉案财物的对照审查,依据执法评审结果确定优差进行排名通报,并由法制民警或评审员在会议上对执法评审中发现的具体执法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办法进行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