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纪委通报王林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26.08.2016  08:09

  2016年是市、县、乡、村班子集中换届之年,为严肃换届纪律,四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现将双辽市柳条乡党委原书记、人大原主席王林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6年3月26日,双辽市柳条乡丰宝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收回选票数超过发出选票数,双辽市民政局依据《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此次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柳条乡党委原书记、人大原主席王林擅自决定选举结果有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四平市纪委立案审查,给予王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双辽市委对其进行了组织处理。经双辽市纪委立案审查,给予柳条乡丰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文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驻村指导组组长,柳条乡司法所负责人杨海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柳条乡丰宝村村委会治保主任姜德涛党内警告处分。

  王林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极具典型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一级一级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决执行“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法纪观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保证不违规不逾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办,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并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形成高压震慑之势。 (四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