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成功破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15.08.2017  15:22

  四平市环保局在做好规模上企业环境监管的基础上,将排查隐藏在城乡结合部、村屯等处的散乱污企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常抓不懈。今年4月份四平市环保局开展“打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环境监察人员在摸排过程中,发现铁西区平西乡勤业村有一户大门紧闭的大院,透过紧闭的大门缝隙发现院内有装液体的塑料桶和堆放的工件,房间内有类似电镀用的镀槽,怀疑是一家隐藏在村中的小电镀厂。经过一段时间跟踪摸排证实,这是一家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十五小”电镀生产企业。 

  

  7月15日,四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四平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支队,对这家小电镀厂开展联合执法,当执法人员进入厂区,现场残留着工作的迹象,但没发现生产工人。现场勘察到的情况是,电镀废水由车间渗井通过暗管直排到院内无任何防渗设施的渗井。执法人员对该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并对配电箱张贴封条,采取水样后撤离。 

  

  水样监测数据显示,PH值2.47,金属锌超标50.7倍。小电镀厂在环保、公安两家执法后,无视法律尊严私自 

 

  恢复生产,鉴于其不定期不定时且晚上生产居多的实际情况,四平市环境监察人员利用私家车做掩护,持续近一个月时间对其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最终得到可靠消息,8月13日晚小电镀厂将进行生产。 

 

  8月13日晚9点,四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四平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支队在会商形成一方负责案件处理、一方负责控制人员执法方案后,25人分乘6辆执法车辆直奔执法目标。抵达进入现场后,公安干警迅速控制生产人员和企业老板5人,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取证、指证和取样,确定这是一家无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利用渗井直排废酸和含金属废水的“十五小”电镀企业,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新《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月14日四平市环保局正式将此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四平市环保局后续将聘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在对小电镀厂渗井里废酸和含金属废水进行处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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