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局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

22.02.2017  20:34

      四平市工商局立足工商实际,先行先试,规范操作,为全市监管方式改革做好示范。

一是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依据工商部门职能,经过认真全面的梳理,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四平市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商标印制行为、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网络违法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竞争行为等8个抽查事项;经过培训,建立市区工商“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检查事项和区域,分别建立了“大库”和“小库”,对于一般抽查事项,把所有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其中,对于专业性强的抽查事项,由相关科室人员建立“小库”,以保证抽查质量。

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随机抽查共分2大类,一类是定向随机抽查,包括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指定类型的企业抽查、出资信息抽查、广告抽查、商标印制企业抽查等,另一类是不定向随机抽查,如年报信息抽查。从去年7月份开始,陆续完成了8个批次4115户市场主体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占市场主体总量的3.3%。信息公示类抽查的市场主体名单由吉林省工商局随机抽取,其他类别的抽查由实施检查的市、县工商部门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企业名单确定后,工商部门采取抽签的方式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实行“一企一表”,检查结果由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和检查人员工作的规范性。抽查结果除上报上级工商部门外,还在工商网站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通过政府部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送到其他部门。今年,四平市工商局又提出定向随机抽查计划,由吉林省工商局抽取检查名单,对商标代理、商标印制、重要商品经营和农资商品经营等共2433户市场主体开展抽查,目前抽查正在进行中。目前,工商系统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比例已达到3%以上,随机抽查的执法检查事项已达到70%以上。

三是实现抽查成果运用。 改革以来,全市工商部门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结合工商部门职能实施限制和惩戒,工商内部上下联动,部门之间横向协同,实现了监管联动和社会共治。目前,全市有101户企业因信用缺失,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受到限制,其中,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受限14户,办理注销登记受限78户,联营合作受限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