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委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21.03.2016  11:57

  近日,四平市市委书记赵晓君专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立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并对今后立法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赵晓君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四平化和具体化,通过地方立法健全四平现代化治理体系,进而实现四平法治治理体系的四平化和法制化。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为法治四平建设填补了空白,也为四平法治治理体系建设填补了空白,值得肯定。赋予四平地方立法权,为四平振兴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赵晓君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在省人大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带领下,积极有序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进行地方立法,市人大2016年拟定出台《四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例》和《四平市城乡规划监督条例》这两部法规符合四平当前实际,针对性强,非常必要,我完全同意,要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实施。立法工作要时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出台一些符合四平市情,符合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立法的严肃性、严谨性,不能有任何纰漏。要把执法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界定明晰,体现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赵晓君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继续风雨同舟、携手并进、形成合力,共同把四平的各项工作做好,为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努力奋斗。  

      文/陈秀英 田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