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召开第二次商事制度改革座谈会

05.08.2016  23:38

7月27日上午,四平市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商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业务科长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绍纲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对前一时期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动员,加大宣传服务和督导检查力度,把全市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给予高度评价,尤其对市场主体发展和年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年报补报、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年报信息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区域信誉度;二是要按照即将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生成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抓好市场主体发展和信息公示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地分管领导要加强督导,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四是要进一步落实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工作,积累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布,提升我市信用监管水平。

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工商局局长陶立春通报了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和年报工作情况,并就下半年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发展、年报、政府部门信息归集公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启用吉林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与交换系统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年初以来,四平市召开2次商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和1次约谈调度会,不断把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四平市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意见》和《四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四平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即将印发。二是随机抽查监管新机制正在建立。按照《四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四政办发[2016]20号)要求,各监管部门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即责任清单,明确检查的内容、方式,尤其是确立了具有四平特色的“三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机制,即由市工商局牵头,根据上级工商部门抽取的市场主体名单,在工商部门开展年报抽查的同时,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录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是信息公示取得新进展。一方面继续政府部门的涉企信息公示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之中,公示部门增多,公示更加及时,已经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督促、服务力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大幅上升,全市企业年报率达94.77%,位列全省第二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90.51%,排在全省第二名;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88.97%,排在全省第四名。四是联合惩戒机制基本形成。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28个部门签署了《四平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整合形成3大类82项具体的惩戒措施,惩戒范围包括30多个重点领域。此外,市工商局还与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签署了《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工商登记和融资授信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机制积极推进。通过《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意见》的印发,进一步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鼓励社会监督,发动各方面资源共同推动市场秩序好转。六是积极探索便利快捷的市场退出机制。认真开展省局交办的简易注销登记试点任务,简化手续和程序,大大缩短了注销时间和成本,截止上半年共为190户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使企业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

上半年,四平市先后迎接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督查组的督导检查,获得较高评价,四平市市商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别被新华社、《中国工商报》、《吉林日报》和《吉林改革工作》等报刊刊发,并被各大网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