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一旅游“黑社”被查

16.12.2014  17:45

为深入贯彻《旅游法》,规范旅游企业依法经营,整治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3日,吉林省旅游监察总队、四平市旅游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对四平市一家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依法进行了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这家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在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该场所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发放旅游宣传单、雇佣他人拉客等形式非法组织低价“港澳旅游”及“泰国旅游”,并已经收取多名赴“港澳”旅游客人团款,且未给旅游者开具任何收款凭证。

旅游执法人员在现场收缴的《旅游行程单》上发现,该社经营的旅游产品中,含有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的“涉黄”项目;存在强迫旅游者消费、加价收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旅游费用等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旅游者取得联系,现场责令其退还旅游者已交团款共计7780元。

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在出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注意查看旅游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要被一些“黑社”打出的低价旅游线路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