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的内容结构与逻辑机理

03.07.2015  13:31

  “四个全面”的内容结构与逻辑机理

  ——三论“四个全面”与中国政治发展

  作者: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郑长忠

  对于中国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生成与发展,不仅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意义,同时也对面向人类未来的现代政治文明以及现代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四个全面”作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从要素生成阶段向整体发展阶段发展的决定性战略布局,不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来说,还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说,以及对于整体人类现代政治文明与现代政治文明发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其意义方面理解,而且还需要对其内容结构与逻辑机理予以把握。

  (一)“四个全面”:“火箭式菱形结构”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作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整体发展的战略布局,我们对其内容结构与逻辑机理的把握,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战略布局的整体内容结构及其内在逻辑与机理进行分析与把握;二是对每一部分的结构性内容及其逻辑与机理进行分析与把握。在这里,我们首先对前者进行研究,随后将各部分结构性内容及其逻辑与机理进行分析。

  在“四个全面”的内容中,我们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的目标与方向,“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是战略的两翼与重点,“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的基础与主体。由此,我们认为“四个全面”在内容结构上,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火箭式菱形结构”的战略布局。

  任何一个战略布局,都要有一个目标与方向。我们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这一战略布局的目标与方向。不论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奋斗目标的阐述,还是上述我们理论分析的历史逻辑,都很明确一点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来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出现与发展的内在动因。而对如何进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有一个具体战略部署,并在时间阶段上进行安排,并对每一阶段都规定了一个具体的目标。其中,就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一个目标,并且是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有效推动政治文明形态实现整体发展。换而言之,一方面,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建成了,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标志之一;另一方面,我们的政治文明形态能够支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要的发展与秩序,而不是处于不稳定性与内在有机化不足现象,以至于影响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如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要素生成阶段所存在的要素功能发育不足以及要素之间内在有机化不足现象不能得以有效解决,就可能导致政治有效性与可持续都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基于整体发展的顶层设计,通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使要素功能得以增强,要素之间有机化得以构建,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完善。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两个功能:一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成果以法治方式予以确定下来,二是推动现代国家功能要素得以进一步发展与提升。因此,我们认为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的两个具有内在相关联的措施,具有保证战略实现的两翼功能。

  在党建国家历史逻辑作用下,要能够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党的力量领导人民来推动。因此,推动两翼发展以实现目标,动力在于党,而党是领导人民的核心力量,因此,党与人民就成为了实现战略目标的历史性的主体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让人民能够拥护党,并发挥主体作用,对于党来说,就必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的目标与方向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梦”。通过推动现代化建设,在中国建立现代文明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几代中国领导人的共同认识。但是,如果将此认识转化为现实可操作性的战略目标,却经历了长期探索。建国之后,第一代领导集体就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并经过几次调整,在上一世纪六十年代初,最终提出了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宏伟目标,即所谓“四个现代化”目标,并提出了分两步走的具体步骤。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作为总设计师的邓小平,在反思第一代领导集体战略构想的基础上,结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关注而提出了小康社会的构想。1979  年  12  月  6  日,他在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1984  年  6  月,邓小平在会见第二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日方委员会代表团时曾谈到:“我们提出四个现代化,最低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社会。”小康,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社会理想。邓小平构想的“小康社会”,上承中国历史,吸取了历代著述家的智慧;下续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安定团结社会环境的向往、也调动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小康社会提出后,得到各方认同,并在随后的历次党代会上按照其基本精神,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

  经过努力,到2000  年,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人民生活在总体上实现了小康目标。在总体上实现了小康目标之后,从更高要求来看,这个阶段所达到的小康,还是一种低水平的小康。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状况,旨在让所有人都获得小康生活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就被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2012  年,党的十八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出发,提出了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新愿景。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一字之差,但却标志着我国“小康社会”建设已进入最后的关键阶段,也标志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新目标。

  从我们党的经验来看,战略目标与方向确定之后,其他工作都将围绕其而展开,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出后,也就成为了统帅“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灵魂性内容,是其他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所围绕的目标和服务的方向。

  (三)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两翼与重点

  政治的使命就在于为其所在共同体创造发展与秩序。而任何发展都有一个目标,对于中国来说,最重要目标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于这一目标实现来说,同样需要两方面机制予以保证:一是提供社会发展的动力,二是提供社会发展的秩序。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倒过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也存在着反作用力。归根结底,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生产力发展,虽然,我们在政治文明形态要素生成的阶段,通过改革,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但是,随着时间推移,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内容又开始不适应生产力与经济基础发展了。因此,在遵循生产力发展内在规律基础上,如何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以提供社会发展的动力就成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新任务。

  从本质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是适应推动生产力发展需要而不断生成与发展的,是以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为主要内容的。为了实现快速赶超,我们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位社会体制,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以实现快速提升生产力目的。但是这一做法能够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化基础,短时间内可以提高生产力,却不能为现代化建设以及生产力发展提供可持续动力,为此党中央做出了改革开放决定,并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从而改变了生产关系与人们交往方式,随后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出了依法治国,创新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的主体要素也在此过程中得以生成了。这些要素生成过程,也是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得到不断调整与发展过程,相应地所释放出来的生产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创造了世界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以小康社会建设为主要目标的现代化建设任务也不断地得以实现。

  当前,我们确定了到2020年之前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仅需要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而且还需要社会的综合发展。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素已经基本生成,但是还存在着要素功能发挥不充分与要素之间的内在有机化不足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就可能导致上述目标无法实现,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具体改革措施来看,主要就是围绕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素功能充分发展以及各要素之间实现有机化而展开。从一定意义上说,全面深化改革,归根到底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新的动力,同时,也建构了一个新的权力关系,形成一种新的秩序,如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重新安排,社会力量作用增加等。秩序调整服务于动力提供。

  如何将这些新的权力关系与秩序,得以巩固与确认下来,而不会发生逆转,就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新命题。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部署,一方面从整体来看,是通过法治方式将上述改革成果予以确定下来,另一方面,从具体来看,也是通过推动法治发展以实现作为主体要素的现代国家功能的发展。

  于是,我们就可以知道,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实际上,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与秩序的一对具有直接相关性的举措,宛若“鸟之两翼”。

  (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基础与主体

  如果说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新的发展动力与安排新的秩序,那么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为新动力与新秩序锻造驾驭动力与建构秩序的领导核心与主体基础。虽然从严治党最终也是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是,在结构上,相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来说,全面从严治党更为基础,对于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说,更多是起到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不认同在“四个全面”中只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并列作为三个措施之一,而不是结构性来把握它们之间关系。

  究其内在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包含两方面内涵:一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领导核心,获得人民支持。二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支持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从全面从严治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作用来说,前者是根本性的,后者是直接性的。

  现代政治发展逻辑、社会主义发展逻辑与中国政治发展逻辑的共同演绎,使党建国家以推动社会发展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建构的现实路径。这一路径使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形态构建与推动中华民族复兴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核心领导地位意味着两方面:一是提出任务,二是领导人民为实现这一任务而奋斗。这就意味着核心领导作用要能够得到很好发挥,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就是要获得人民认同与支持。作为领导党与执政党,在加上党管干部原则,使中国共产党不仅对发展方向负有掌舵职责,而且对国家公共权力性质与发展也负有确立与监督的责任。只有从严治党才能赢得人民认同与支持,才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主体性基础。十八大之后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推动党组织与国家公共权力正当性、有效性与纯洁性发展以及赢得人民认同的一个重要举措。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具有锻造领导核心以赢得人民支持这样一个长期的根本性作用,而且还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阶段性任务的突破与完成提供直接性作用。一是从任务执行来说,中国共产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通过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来完成,只有强化从严治党,才能使各级党组织落实的有效性得以提高,以保证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二是从任务内容来看,不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全面依法治国,都涉及党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比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关系,还有党内法规要严于国家法律,这些内容都体现了从严治党内容。三是从任务突破来看,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许多腐败现象出现,并成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阻力,因此,只有通过从严治党,将这些腐败现象得以清除,一方面可以获得民众支持和认同,另一方面才能使全面深化改革得以落实。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