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06.11.2014  16:02

  2013年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女检察官、女干部职工联合举办了以学习贯彻落实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在全国报送的3512篇文章中,经过30位专家初评、复评、定评环节,共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99篇,优秀组织奖10个。我省选送征文197篇,有6篇文章获奖,它们是:

  通化县检察院 王   邯 《关于新刑诉法第七十九条曾经故意犯罪应当逮捕规定的探讨》获二等奖;

  舒兰市检察院 乔   丽《浅析当代中国权利冲突的原因》获三等奖;

  德惠市检察院 闫默涵《附条件不起诉的司法适用》获三等奖;

  辉南县检察院 高   云 《辩诉交易制度研究》获优秀奖;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 李   林《浅谈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获优秀奖;

  辽源市龙山区检察院 王诗尧 《浅论新刑诉框架下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证人保护机制》获优秀奖。

  我省女检察官协会还获得优秀组织奖。

  我们向获奖的女检察官表示祝贺!它是全省女检察官积极参与努力的成绩,也是各级女检协积极组织、引导女检察官密切关注新法实施,理论联系实际,探索法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解决途径的结果。

  这次征文选题广泛,质量普遍较高。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法、行政法、犯罪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内容。特别是征文基本涵盖了“两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各个方面,涉及初查、侦查、民事调查、强制措施、非法证据排除、民事监督、起诉、执行等各个环节。我省征文基本涵盖各选题文章,有些文章紧密联系实际,提出的解决办法、应对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些文章视角独特,思考深入,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充分展现了当代女检察官的职业素养和检察队伍建设新成就。

  关于征文活动的宣传和获奖征文的使用,中国女检协计划进一步宣传女检察官的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研究成果,激励更多的女检察官不断为检察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建言献策,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和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作出新贡献,将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和检察理论研究所等单位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分别在报纸、刊物、网络上陆续发表获奖作品,巩固和扩大征文活动效果。

  1.在《检察日报》三版(理论版)、正义网刊登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2.获一等奖的征文分别在《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报纸和刊物设专栏刊发;二等奖征文每个刊物可择优刊发2至3篇。

  3.编辑出版《女检察官学习贯彻实施“两法”获奖征文集》(暂定名),公开发行。

  4.优秀论文以上的作品在正义网制作专题刊发,首页位置显示专题。

  5.在高检院官方网站上设置女检察官征文活动链接。

  6.优秀论文以上的作品在女检察官频道制作专题刊发。

  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也将利用检察机关专线网发表获奖作品。

  吉林省女检察官协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