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标受理窗口受理业务 范围扩大至24项

02.11.2018  02:20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受理窗口扩大受理业务范围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择1个商标受理窗口,试点扩大窗口受理业务范围。长春商标受理窗口作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指定试点窗口,自11月1日起,受理业务正式由原来的商标注册申请1项扩大到变更、续展、转让等24项受理业务,商标注册基本业务在我市均可办理。

长春商标受理和注册商标质权登记“双授权”窗口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共受理商标注册咨询3500余次,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268件,受理量居全省首位;受理商标专用权质权融资13件次,累计融资3.31亿元。“双授权”窗口不仅为我市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优质的商标服务,同时也惠及到了周边多个城市及地区,为推进我省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