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商场设法庭 图书经销商摊上6个官司

25.04.2015  13:48

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0余名法官,来到一家大型商场,在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的同时,还现场宣判了6起同一被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手中。

  松花江网讯 “这是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您可以在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诉,这是您的权利。”4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0余名法官,来到一家大型商场,在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的同时,还现场宣判了6起同一被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手中。

 

  “商贩大力(化名)经营书店多年,所经营的书品中包括会计考试方面的辅导书。该书的注册权人在市场调查中,发现该书店销售了非正规出版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田春阳介绍,去年10月,该书注册权人向法院起诉,注册权人以购书人的名义,买了该辅导书全套共6本图书。后经调查,发现被告无法准确说明所售书的进货渠道,且所售书籍内容与原著一致,却没有防伪标识。综合多项证据,法院认为,原告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在合法保护期内,有权起诉;经公证封存的涉案图书与相关正版图书比对存在差异,被告不能准确说明进货渠道;于是法院认定,被告销售了非正版图 书,构成了侵犯著作权。

 

  在现场,民二庭副庭长徐玖宣判了6起大力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判处大力赔偿对方24000元。“虽然6本书是一套,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每一本书都有独立的著作权,因此是6起案件。”徐玖解释。

 

  “我想问问,大街上有人开始说炒锅免费送,吸引了很多人,但当你拿到‘免费锅’时 ,对方又说必须买菜刀,才能赠送锅,这算是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吗?”当日,市民李先生向法官们咨询。

 

  “生活中类似的情况很多,市民不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内容,导致一方面自己可能被侵权,另一方面很有可能构成无意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田春阳继续解释,知识产权是 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这家商场是我市比较大型的商户集中地,开展本次活动,意在提高商户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侵权风险,从而达到规范市场良性竞争的目的,从根本上提高对知识产权的司 法保护力度。”田春阳说,此前民二庭法官查找了大量资料,经过筛选,印制成传单发放到商户和市民手中,并详细讲解了懂得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好处以及不懂该知识的弊端,以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

 

   相关链接

 

  知识产权都包括啥

 

  据田春阳介绍,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者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江城晚报记者/刘力影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