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谈第二批自贸区:将选若干具备条件地方

18.11.2014  21:11

商务部11月18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关于第二批自贸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贸园区、港区,商务部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来推进相关工作。

 

有记者提问“第二批自贸区,包括天津、福建、广东都将得到审批,是否属实?”沈丹阳表示,目前只能给出一个原则性的答复。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贸园区、港区。商务部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来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