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法院帮农民工讨回80多万元薪资

06.07.2016  01:33
  延边新闻网讯 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一科快执快结56件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0余万元,并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8年,曹某等50余名农民工陆续到和龙市某水泥厂工作,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水泥厂改制为水泥有限公司,曹某等50余名农民工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事宜与水泥有限公司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后一直未能得到履行,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一科迅速制订执行方案,快速审阅卷宗材料、准备法律文书,同时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予以全面调查。

  经查,被执行人水泥有限公司现已歇业,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避免强制执行可能导致的矛盾激化、执行时间过长等问题,执行一科科长金龙权多次带领执行员与该公司董事长协调,希望其能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向该公司董事长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经过多次协调,该水泥有限公司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多方筹措资金80余万元,将拖欠农民工的执行款全部打到法院指定账户,法院在认真核对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执行款发还至申请执行人。至此,56件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多年来,和龙市法院执行局一直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原则,依法快速执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