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林检: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联合检查初见成效

04.02.2016  12:02

      近期,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落实相关领域“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线索移送、情况反馈和备案等制度,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和龙林区检察院会同和龙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林业行政部门、和龙森林公安局、八家子森林公安局及和龙市市场技术质量监督局、和龙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多次对本辖区进行了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和龙森林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于2016年1月8日发现一起无证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当即与和龙市市场技术质量监督局及和龙林区检察院,进行反应沟通。犯罪嫌疑人周XX、周XX、魏XX,沿街兜售不明死因鸡雏(以麻雀名义兜售),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在延吉市某旅店搜查出未销售的不明死因鸡雏近200公斤。现此案已立为刑事案件正在侦查中。

  通过开展此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今后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营造出更好的依法严惩相关犯罪的执法氛围。同时,增强了打击犯罪的力度,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