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08.06.2017  10:01

  6月6日,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延吉市召开,这标志着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6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审议通过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指出要坚持要试点先行,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依照规范内容和程序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

  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我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区域。试点将重点探索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重点探索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延边州的试点区域包括延边州行政区域内重点林区和虎豹公园的全部范围。其中,重点林区涉及延边州林业管理局所属10个国有林业局,经营面积22444平方公里;东北虎豹公园涉及13乡镇、7个自然保护区及相关国有林场,总面积10380平方公里。

  通过本次试点,将实现四项基本工作目标:一是在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划清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及承载的自然资源边界范围;二是对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启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登记造册工作,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保护范围以及产权主体、分级行使代表等;三是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簿与自然资源登记簿关联,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四是全面总结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经验,提出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具体方法,并针对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建议。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在动员会上强调指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的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在试点过程中,要把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的基本原则,细化试点工作任务,强化部门配合,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按期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韩宇光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国土资源部、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延边州副州长韩先吉代表州政府做了表态发言。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初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