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5.01.2018  11:00

      1月初,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印发了《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作为2018年吉林省“农业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启动实施。

      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方案,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增加农药参数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由2017年的60项增加到2018年的68项,增幅13.4%,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粮油、特产品等5大类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大宗鲜活农产品,约6100个样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突出重点范围。抽检范围重点涵盖全省9市(州),60个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施精准监管。

      自2005年开展蔬菜例行监测工作以来,吉林省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制度,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结果已成为评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主要指标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

      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将持续坚持“五项制度”。一是能力验证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要求所有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部、省级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项目,不合格的将取消承担任务资格,确保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和检测能力。二是会商制度。针对例行和专项监测结果,邀请有关专家和一线监管人员进行会商,深入分析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查找原因,确保监管措施整改到位。三是信息共享制度。将每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市场监测结果通报给市场监管、卫计委等部门,形成信息联动共享,合力监管。四是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将每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通报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单》跟踪督办,确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五是检打联动制度,根据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以及专项监测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处罚的力度。

      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让人民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第一季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工作将于春节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