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1.05.2020  09:07

  原标题:

  吉林省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了《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在全省启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从2020年5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总方案和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据了解,《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吉林省政府“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省市县各级要成立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机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