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面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

18.06.2015  15:57

  日前,长春市政府召开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启动会议,对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长春市于2014年5月19日,被国家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自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长春市按照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在建立机构、方案编制、方案批复、协调资金、媒体宣传、谋划开局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4年10月23日,《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国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论证,为全面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扎实做好2015年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长春市提出2015年,全市将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策略,围绕建设目标、建设布局,按照“五点工作思路”,即“攻克难点、破解焦点、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培育亮点”,抓好八项示范工程和六大体系建设任务。计划投资140亿元,全面实施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永春河综合治理工程、串湖污水干管截流、补水、清淤工程,南部新城排水管网等13项工程,积极探索符合本市水资源、水生态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开创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崭新局面。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