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研究生开房偷录音 敲诈女子100万元被判7年

19.09.2016  19:48

  名校研究生张某在公交车上搭讪到一女子,二人在宾馆开房时,张某偷偷录下发生关系的音频,并以此要挟敲诈女子100万元。因不忍张某多次威胁,女子最终报警。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性爱录音敲诈未遂

  张某现年33岁,已婚,原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2日,张某在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友谊宾馆等地,以公布与张女士的性爱录音相威胁,向张女士勒索1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

  庭审中,张某并不认罪,他对起诉书的指控提出异议。“是她对我的态度前后反差特别大,我一怒之下才用录音威胁她说要借钱。”张某辩称,他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应构成敲诈勒索罪,只构成强迫交易罪。而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是在向被害人借款,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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