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为11名农民工讨回工资

24.02.2017  13:41

  近日,许辉等11名农民工在舒兰法院领到了拖欠3年之久的23.45万元工资。“要不是舒兰法院法官费尽周折,全力帮助,我们的辛苦钱不知还要拖多久。真是太感谢了。”许辉说。

  2014年7月,舒兰法院受理一起集体性农民工欠薪案。被告黑龙江华龙建设有限公司将辽长铁路三道河大桥工程交给舒兰籍无营业执照的尹洪亮承包,并将拖欠工资交付给尹洪亮,让其代发工资。可是,有11名农民工没有领到近两年的工资,找到华龙公司协商无果后将尹洪亮和公司一同诉至法院。

  2015年11月,舒兰法院判决被告人尹洪亮给付工资,华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华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7月,舒兰法院启动此案的执行程序。经调查,尹洪亮无可执行财产,并且去向不明。看着泪眼汪汪的农民工兄弟,舒兰执行法官决定去哈尔滨找华龙公司,将拖欠工资要回来。可他们接连去了3次都没有结果。最后,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华龙公司账户。该公司负责人才与11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将拖欠的工资还给了农民工。

  多年来,舒兰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审理和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们推行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便民手段,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工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案件,主动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对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企业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企业劳动法律意识。  (记者/常学文 通讯员/曹乐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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