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长以学生名义冒领课题费8万元 免予刑罚

06.05.2016  09:01

   法制晚报讯  原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肖某,被控以28名在校大学生的名义领取课题费8.2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认定肖某积极退赃,犯罪情节轻微,学校管理有问题,终审以贪污罪对肖某免予刑事处罚。

   查实案情 院长以28名学生名义领取8万多劳务费

  现年58岁的肖某是河南省偃师市人,硕士研究生文化。

  海淀法院判决认定,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于2004年开始筹备合并事宜,并于2008年正式合并,成立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肖某于2006年12月被任命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外国语学院院长。

  2007年6月,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中国科协外宣资料翻译研究”,项目负责人肖某,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随后中国科协支付了费用15万元。

  2007年12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科技处根据肖某提供的项目合同书、按照肖某的要求将上述课题项目立为横向课题。

  2008年初,因学校提供的纵向课题编制奖励多于横向课题编制奖励,肖某向学校科技处补充提交了《中国科协软科学课题通知书》,反映该课题项目是中国科协下达的纵向课题,学校科技处按规定将该课题项目改立为纵向课题,并于2008年3月发放纵向课题科研编制补贴35625元。

  2008年5月至12月,肖某指使该校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李某以在校学生佟某等28人的名义分7次领取涉案课题项目劳务费共计8.24万元,并用于个人消费。

  经学校纪委约谈,2009年12月肖某向学校财务处补缴上述劳务费应缴纳的税款24768.19元。

  2011年7月27日,肖某被海淀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1日主动向检察机关退缴全部赃款。

  2011年8月至9月,肖某为涉案课题项目支出专家费和咨询费75300元,同年10月中国科协经评审后批准涉案课题项目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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