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百花”主题语、吉祥物、标识征集已收到2万余件作品

06.01.2015  12:52

  松花江网讯  1月6日,松花江网记者从吉林市委宣传部获悉,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5中国·吉林市)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征集活动截至目前已收到应征作品20000余件。

 

  自2014年12月11日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5中国·吉林市)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征集活动的消息发布以来,截至目前,已收到应征作品20000余件。在应征作品中,绝大部分为主题语作品。上至耄耋老人,下至90后、00后,纷纷踊跃投稿,参与人数近万人。

 

  尽管吉祥物以及logo(标识)涉及到专业设计,来稿不是很多,但从目前收到的作品来看,不乏佳作。

 

  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征集活动,收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1日(纸质邮件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2日0时)。投稿结束后将进入作品评选阶段。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发布。

 

  如果您喜爱电影,想为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做一点贡献,那么请参与到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征集活动中来吧!

 

  参与方式如下:

 

  一、征集项目

 

  1.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语(宣传口号)

  2.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吉祥物形象设计

  3.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LOGO(标识)设计

 

  二、征集要求

 

  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要紧紧围绕本届电影节和举办地吉林市等主题,融入吉林市元素、电影元素和时代元素,突出中国电影的艺术魅力,体现吉林市厚重的文化底蕴,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1.主题语:语言凝练简洁,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

  2.吉祥物:创意新颖、生动可爱,具有亲和力,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3.LOGO(标识):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

  4.本次征集的作品必须原创,设计方案享有完全的排他性的著作权,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道德规范。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方案被视为第24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执委会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其直接和间接受益均与原作者无关。

 

  三、评选办法

 

  1.初评:2015年1月14日至20日,组织专家采用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方式,初步评选出入围作品(纪念奖)主题语100个、吉祥物20个、LOGO(标识)20个;

  2.终评:2015年1月22日至23日,组织专家进行终评,确定一、二、三等奖;

  3.公示:2015年1月底,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最终确定本届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

 

  四、奖励办法

 

  (一)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各设:

  1.一等奖1个,每个奖金10000元;

  2.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5000元;

  3.三等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二)纪念奖:

  1.主题语100个,每个奖金200元;

  2.吉祥物20个,每个奖金200元;

  3.LOGO(标识)20个,每个奖金200元。

  电影节执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届金鸡百花电影节颁奖晚会。

 

  五、投稿方式

 

  1.纸质投稿:一式两份。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

  投稿地址: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吉林市北京路86号)

  邮政编码:132001

  联系电话:0432—62010505

  2.电子邮箱投稿:[email protected]

  3.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提交时请注明“电影节主题语征集”、“电影节吉祥物征集”、“电影节LOGO(标识)征集”字样,其中吉祥物和LOGO(标识)需附创意文字说明。

  (2)征集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电子邮箱,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3)吉祥物和LOGO(标识)作品入围初评后,须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三份(用A4纸打印)及电子版本一份。

 

  万元大奖等你来拿!(松花江网首席记者/叶静文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