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13.06.2022  14:03

6月8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法治化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报告(2020-2021)》《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柏峰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内容。

2020年6月,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服务体系、提升审判质效、便利合同执行、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破产审判、深化府院联动、精准服务企业等各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估中,由法院牵头负责的三项指标排名实现大幅提升,其中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为推动吉林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5月14日,省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并研究出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预计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巩固成果、补齐短板、寻求突破三个层面工作,实现“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基础、助力我省营商环境快步迈入并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推动形成具有吉林法院特色、符合高质量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一流营商法治环境”三个递进式目标。

发布会介绍了提升行动的八项重点任务:一是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在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二是坚持全面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包括依法保障企业在公共领域受到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中小微企业平等诉讼地位和债权兑现。三是加强商事纠纷源头治理,公正高效化解商事纠纷,加大诉讼费“减免缓”措施适用力度,全面应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四是维护契约正义和交易稳定,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市场经济活力。五是严厉惩处虚假诉讼行为,保护和引导诚信诉讼,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诚信政府建设。六是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破产企业识别机制、破产重整、和解制度,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协调完善破产配套制度,全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规范和降低破产费用支出,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动市场主体依法救治和退出。七是强化涉企案件专项管理,优化拓展诉讼服务功能,优化司法服务协调机制,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构建普惠便捷司法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八是立足吉林实际持续完善暖商惠商安商司法政策,结合“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建立营商环境标准体系,推进吉林法院“数字营商”建设和营商法治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长春智慧法务区“五庭一院”建设,打造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的营商环境建设高地。

新闻发布会同时发布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涉及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各领域,聚焦内容由某一类案件转变为与企业纾困解难相关的多类案件,充分体现了审慎适用强制羁押措施、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依托诉讼调解定分止争、深度应用电子诉讼、平等保护外地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应用“生道执行”平台、依法推动实质合并重整等举措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应用,反映了近两年全省法院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为全省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参考。



答记者问

吉林日报》记者问: 我们注意到,通过近两年来的专项行动,全省法院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有了较大幅度提升,能否介绍一下,主要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答:在提升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方面,省法院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多措并举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一是狠抓审限监督管控。加强流程节点管控,严格执行发回重审程序的法定适用标准,严格控制诉讼外流转周期,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防止程序空转,拖长办案周期。强化分调裁审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省法院全部组建了速裁快审团队,共有506名员额法官和588名法官助理专门从事速裁快审工作。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1.05%,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3.51天,同比缩短22.72天。

二是狠抓案件质量监管。坚持以“发改案件”为切入,以瑕疵评定为核心,建立民商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组织开展“季度百起案件评查”,完善法律适用分歧的识别、解决和防范机制,强化对下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全省法院一审商事案件发改率1.57%,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一审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4.05%,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

三是深化电子诉讼应用。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送达平台、网上保全系统、委托鉴定系统、律师服务平台等全部建成并实质运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审判模式广泛应用,民商事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实现全覆盖。两年来,全省法院电子诉讼应用119万余次,电子诉讼应用率同比提升28.8%。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了“隔空”审判、快速解纷、便利群众的重要作用。

四是强化指标评价的规范引领作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法院对标世行标准,以商事案件为重点,构建了6大维度35项评价指标体系,以规范、引导、评价各地区法院工作情况。两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依托数据管理平台,重点针对评价指标体系中商事案件质效维度核心指标,综合运用实时监测、动态预警、专项督导、末位通报等手段,有力推动商事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并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吉林广播电视台守望都市记者问: 提升行动”是依据什么背景提出的?

答: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国家层面对“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十四五”时期,针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举措。比如,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等。这些为我们指明了“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主要目的是将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集中高频发布涉营商环境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关于破产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关于专利权纠纷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等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新民诉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自3月20日起施行。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于今年1月又出台了“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这些新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举措的出台,对统一商事案件裁判尺度、强化破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上述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的必然要求。

三是我省对今后一个时期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年初,省委在春节假期第一天上班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省政府特别部署开展了企业大调研活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对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点强调,并部署在全省政法系统大力开展“三服务”活动。我省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总的看,今年营商环境领域的改革措施针对性更强,呈现出抓细抓实抓深抓新的特点。过去两年,全省法院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提升行动,在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助力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省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