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共同推动院校双方实现高质量发展

13.12.2021  18:50

12月8日,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正式签署《院校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域外法查明与研究中心”,标志着院校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推动吉林法院和吉林大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姜治莹出席签约仪式并进行座谈。

徐家新代表吉林高院党组对吉林大学近年来取得的成果、成绩、成就表示祝贺,向吉林大学长期以来对全省法院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徐家新指出,吉林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拥有丰富的法学教育资源,是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人民法院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拥有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开展院校合作,建立健全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把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可以进一步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帮助法官干警了解前沿理论、更新法学知识,打造专业化的法院队伍。

徐家新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署《院校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形成合力,通过选派教师到法院开展研修,选派法官到学校任教,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到法院实习、参与课题研究,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到法院开展学术讲座、参与培训教学等,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同时,拓展合作空间,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和形式,在更多领域实现更深层次合作, 共同推动院校双方实现高质量发展。吉林高院将进一步整合开放全省法院各类数据资源,为相关学科提供研究素材和便利条件,也希望吉林大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审判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帮助全省法院培养复合型的审判人才,不断提高全省法院审判工作水平。

姜治莹代表学校和校长张希院士向吉林高院多年以来给予吉林大学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吉林大学与吉林高院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与良好的合作关系,开辟了全国范围内具有创新特色的法院与高校合作新模式。学校将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与吉林高院一道,不断开辟院校合作新领域、共同打造院校合作新典范。一是进一步发挥合作优势,加强人才交流与联合培养,特别是法学人才培养优势,依托吉林高院丰富的实践资源,加强双方在人才交流、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携手打造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培育共同体。二是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将法学学科雄厚的科研力量与吉林高院生动丰富的案例数据结合起来,增强法学学术研究的现实针对性,着力提升破解司法实践疑难案件的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畅通双方交流互商渠道,不断提升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吉林高院的审判实践资源与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资源的深度对接,畅通常态化的互动渠道。

签约仪式上,徐家新、姜治莹共同为“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域外法查明与研究中心”揭牌。吉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马琰铭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已建立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坚持优势互补、互惠共赢,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院校合作,共同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签约仪式后,徐家新一行参观了吉林大学校史馆、吉林大学图书馆古籍部。‍

省法院部分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吉林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