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分局强化党建

17.09.2015  15:21

  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高新分局从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入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党建责任,明确分局党委书记及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三级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分局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将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通过网上考评、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组织活力。高新分局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各支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研讨和交流。为切实发挥党组织作用并全面了解队伍思想状况,分局党委书记及各支部书记定期与党员民警进行谈话交心,着力解决队伍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党员民警的生机活力。

  强化服务意识,增进和谐关系。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高新分局在各党支部及党员民警中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对纪律松弛、软弱涣散、服务意识不强的党支部进行整顿,对党性意识不强、群众意识淡薄、自身修养不高的党员进行教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将密切联系群众贯穿于公安工作的每个环节,不断增进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