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西部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获水利部行政许可

01.11.2017  23:39

10月27日,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17〕22号文件《吉林西部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正式对吉林西部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标志着吉林西部供水工程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体系,在保障区域经济社会用水的基础上,合理调配和利用洪水资源,向吉林西部地区的重要湖泡、湿地供水,回补地下水,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工程供水范围涉及白城市的镇赉县、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和洮北区,松原市的乾安县、前郭县,长春市的农安县,共8个县(市、区)境内的203个湖泊及周边湿地。至2030年,工程多年平均总引水量5.45亿立方米。

工程为Ⅱ等工程,建设渠道长度1645.87公里(衬砌渠道438.64公里),其中,利用现有渠道938.95公里,利用松原灌区待建和在建渠道307.59公里,对现有渠道扩建(复建)改造280.02公里,新建渠道119.31公里;建设管道31.58公里;新建箱涵1.63公里。塌岸治理5.22公里,围堤加固13.28公里。新建和拆除重建泵站9座,新建和拆除重建水闸130座,新建倒虹吸1座,拆除重建渡槽3座,新建跌水、陡坡17座,各类桥涵等交叉建筑物227座。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33781万元。(省水利厅重点办 赵大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