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丰富发展“吉林经验” 推动实现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16.09.2021  00:10

9月14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对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指导。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行政审判工作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丰富和发展“吉林经验”,推动实现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府院联动工作水平。

要正确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强化行政诉权保护,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效。

要正确处理好公益与私益的关系,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深化裁执分离改革,健全完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实现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

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方面自觉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行政审判“1+7”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法院与政府工作协调,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0931件,审结38276件,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同向发力、同步提升,一审结案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五。全省法院通过参与决策、司法建议、协调化解等方式,服务重大项目建设80余项,在依法保障和维护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积累和创造了有益经验,其中,在全国首创的裁执分离制度,被最高法院作为“吉林经验”在全国推广。

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后,全省法院深入推进“1+7”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各级法院和同级政府实现了100%召开联席会议、100%出台工作方案、100%建立协调机制、100%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效能,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2020年,全省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争议1959件,化解896件,化解率达到46%,2020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9%,新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59%,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还就推进科技创新在行政审判领域深度应用、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会上,长铁中院、松原中院、延边中院、舒兰法院、宽城法院、梅河口法院6家法院围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内容作了经验交流,丰富了府院联动工作实践,为全省法院提供了有益借鉴。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启文全面总结了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效。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高院设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会后继续召开了第二阶段的业务指导会,对《行政案件审理中需注意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等多份文件进行解读。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