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职能,助力吉林经济发展 ——吉林法院服务企业工作侧记

25.04.2021  11:51

4月19日,吉林省“服务企业周”活动正式启动后,如何扎实推进“服务企业周”司法维权服务?如何优化全省营商法治环境?如何服务吉林振兴发展大局?成为吉林法院思考的重要课题。

今天

小编带大家看一下

服务企业周

吉林法院做了点啥?

为全力打造惠企、暖企、稳企、护企、安企良好环境,助力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19日,吉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并发布典型案例。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各类市场主体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指引和帮助,充分体现了全面、平等、依法保护原则,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坚定决心。‍

释放企业发展效能

敦化法院为我们挽回了很大的损失,真的是非常感谢法官们的付出,我们真的是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某有限公司负责人紧握着敦化法院工作人员的手说道。

2021年4月,敦化法院受理了某有限公司请求查扣被申请人财产案件。受理案件后,敦化法院立案庭立即了解案件,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因被申请人目前在山东省,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保全裁定作出释明后的第二天,法院干警们便立即搭上了前往山东省济南市某县的车。

300多公里的路,法院干警们不分昼夜,辗转各种交通工具,只为节省时间尽快到达被申请人居住的城市,对其财产依法进行冻结措施。来到山东省济南市某县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顾不上休息,第一时间便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保全裁定并组织了调解,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了三次调解后,被申请人与某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并且及时履行完毕。随后,敦化法院解除保全并完成了送达。此次调解为该公司挽回了损失20余万元。

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

面对疫情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集安市人民法院立足法院职能,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重点,充分体谅目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柔性司法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集安市人民法院依法调处一起一方当事人为集安市某养鸡场的民事合同纠纷。在案件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养鸡场因疫情原因未能按协议履行,当事人遂申请强制执行。该养鸡场系集安市引进的外商投资企业,只是受疫情影响资金链发生断裂,暂时无力偿还相关债务。集安市法院执行法官综合考虑养鸡场实际,积极帮助养鸡场寻找饲料加工企业,最终养鸡场起死回生,扭亏为盈,该起执行案件也在一个月内执行完毕。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真的很感谢咱们法院,部分付款已经到账了,这笔钱起了大作用了,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企业负责人感谢道。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货款纠纷案。

2017年5月28日至2019年9月30日,吉林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陆续从吉林市某建筑材料厂购买方砖等建筑材料,共计价值90余万,至今尚拖欠货款30余万,吉林市某建筑材料厂多次催要,但均未果,遂诉至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案转至驻吉林市龙潭区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受案后,通过电话详细了解双方对于案件的调解意愿,认真收集取证。在取证中,人民调解员获悉:由于去年疫情影响,吉林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以致拖欠货款。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从兼顾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同时,人民调解员告知欠款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付清贷款可能承担的风险。

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吉林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向吉林市某建筑材料厂支付了11万元,后经双方对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对于涉企纠纷,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注重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调解优先,面对因疫情影响造成中小企业发展困难的情况,坚持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对涉执企业的保护,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护航企业长效发展

吉林法院紧贴企业司法需求,延伸法院工作触角,深入企业听取意见,加大对企业普法力度,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辽源中院实地走访吉林省华纺静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辽源市瑞意粮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问需于企,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并就影响企业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干警深入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局、吉林森工泉阳林业局开展普法调研工作,并协助化解林业企业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等问题。

长春中院业务庭室前往吉林省德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切实了解企业需求,并到长春某塑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就上次走访中未能即时解答的问题予以反馈。

通化市梅河口法院通过“一进企业把脉问需、二进企业开方送法、三建机制长效服务”递进式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企业难题。白山市抚松县法院成立七个走访组由院党组带队,深入全县14个乡镇走访抚松县康宁参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现实困难,立足本职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便利。

此外,松原中院还围绕主业主责,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提升”活动,并印发了《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提升实施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了26项举措,为全市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任务表”和“施工图”,为松原市全面打好“六大攻坚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东北振兴吉林发展的助推器,而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法院将持续强化暖企措施,着力构建覆盖大、中、小企业惠企司法政策体系,助力将吉林打造成为企业家创业经营的投资热土。‍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