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28.10.2015  00:09

中国吉林网讯(李景辉)近年来,吉林经开区全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让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

为把住“病从口入”这道关,2009年初,吉林经开区就颁布实施了软环境“十条禁令”,包括严禁对服务对象“生、冷、硬、顶”,推诿扯皮、延误办结时间;严禁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侵占企业资产和入股等。对违反“十条禁令”者,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2011年,又出台了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二十个不准”。2014年,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纪委的新要求,出台严肃机关干部“三十六条”,涵盖严肃工作纪律、严肃服务纪律、严肃会议纪律、严肃保密纪律、严格廉洁自律五个方面,成为该区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教科书”。

在吉林经开区,党工委确定每两周开展一次政治学习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内容,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在学习活动中讲一堂党课,机关党委各支部每名党员都要为所在支部成员上一次党课,时刻敲响党风廉政的警钟。他们组织机关干部、基层干部集中观看《四害之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等,收集、选编、印发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材料,适时提醒全区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打造政治清明、纪律严明、干净干事的氛围。